一、新增及修理(改造)机电类设备,建设单位、施工(安装、修理、改造)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到锡盟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局申报,办理《开工告知》;
二、施工前,带齐下述资料,到锡盟特检所机电室报检并约定监检时间
1.订货合同、安装合同;
2.安装和建设单位的组织构构代码;
3.开工告知书;
4.安装单位特种设备安装、改造、维修许可证;
5.施工人员特种设备操作证;
6.安装方案、所用材料的材质证明;
7.产品合格证;
8.施工图纸、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及调试报告副本;
9.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及制造许可证等(必要时);
10.异地制造应提供省局监察部门审批许可文件(必要时)。
三、收费标准
依照内发改费字〔2012〕2996号文件和内发改费字〔2015〕383号文件。
四、办事时间
周一至周五 上午 8点半-11点半 下午 2点半至5点半
五、相关部门联系电话
机电室:0479-8242553